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人”)擬采用公告方式開展城市島服務中心項目的招商工作,歡迎廣大投資商前來報名參與。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
1.1物業位置:位于湖南湘江新區核心區梅溪湖國際新城——梅溪湖環湖路與連湖六路交叉口南150米。
1.2基本情況:城市島服務中心物業建筑面積為1519.15平方米,除去約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設施用房(衛生間、保潔工具房、高壓配電間、監控室等),剩余約1000平方米,其中:招商人自主經營200平方米,以打造“湘江文化創意中心”;招商人通過公開招商的方式,出租800平方米物業的使用權。
1.3現狀披露:該項目物業情況、區位及周邊環境以招商人移交時現狀為準;報批報建手續以投資商報名時招商人出具的《梅溪湖城市島服務中心項目招商實質性條件響應表》所載情況為準。
2招商要求
2.1業態:基于城市島項目“湘江新區文化客廳”的定位,招商人擬自主經營約200平方米物業,打造“湘江文化創意中心”;對于公開招租的約800平方米物業,業態定位于具有藝術氛圍的咖啡吧/茶吧、畫廊、展覽性質的空間(包括藝術、地產、企業形象展示)等。
2.2租金:租金按中選方所報的租金標準計算,年租金價格不低于700元/平方米,租賃物業暫按800平方米計算,年租金不低于56萬元/年,后期按實測面積就年租金進行多退少補。
2.3項目交付條件:租賃物業按照現狀交付,租賃物業和“湘江文化創意中心”裝修費用均由中選方自行承擔,裝修方案需經招商人審核同意;租賃物業和“湘江文化創意中心”裝修標準均不低于 3500 元/平方米(該標準僅指形成附合物部分的價值),最終以招商人審核為準。
2.4租賃期限:3年,從租賃物業交付日起算。
2.5相關費用:中選方承擔城市島服務中心(建筑面積為1519.15平方米,包括招商人自營的200平方米空間及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設施用房)的全部物業管理(安保、保潔等)及水電費等。物業管理可由投資方據市場價格因素自由選擇,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與招商人關聯物業公司。城市島服務中心外圍公共廣場物業管理由其他相關主體負責,與投資方無關。
2.6中選方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負責辦理運營所需的消防、工商、衛生、稅務執照等相關手續。
2.7禁止經營違反中央、省、市規定的會所和只對少人開放的場所,為規范物業運營管理,招商人有權力對物業進行不定期檢查。
3資格條件
3.1 參加報名的投資商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較好的商業信譽。
3.2 具有相關從業經歷和良好的業績,在管運營的600平方米以上項目不低于兩個(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協議書及現場照片)。
3.3 擬定的項目負責人擁有5年以上商業運營管理經驗。
3.4 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在以往的經營活動中未出現過以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取得經營權的記錄,經營活動無違法記錄、無商標侵權行為,無虛假廣告行為,無不正當競爭行為,銀行信用良好,無不良貸款記錄。
3.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選。
4招商保證金
4.1保證金金額人民幣:3萬元整。
4.2繳納方式:銀行轉賬、銀行電匯或銀行匯票。
4.3標書費、服務費及保證金賬戶如下。
戶 名: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長沙分行營業部
賬 號:696581515310001
4.4繳納時間:提交招商文件截止時間前一天下午5:00前,以銀行到賬回單為準。
4.5未按時足額繳納應征保證金的,其應征文件將被拒絕。
5評審辦法
通過資格審查的、符合實質性要求的報價最高者中選。
6招商文件獲取
6.1獲取時間:2018年08月10日起至2018年08月17日17:00止。
6.2獲取方式:現場獲取。
6.3報名資料: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如非法定代表人辦理)
6.4招商文件售價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7競選文件的遞交
競選文件的遞交時間:2018年8月22日15:00(北京時間)前。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競選文件,以及未按6款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獲取招商文件的競選人遞交的競選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8開標時間及地點
8.1開標時間:2018年8月22日15:00(北京時間)。
8.2開標地點:長沙市梅溪湖金茂廣場南塔802辦公室。
8.3請各投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準時到會,簽名以示出席。
9聯系方式
招商人: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長沙市梅溪湖金茂廣場南塔803辦公室
聯系方式:胡小姐 0731-88607569
招商代理機構: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天心區蔡鍔南路69號天辰騰達商務大樓6樓
聯 系 人:曹廣飛
電 話:0731-85177557
傳 真:0731-8517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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